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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共享上网行为管理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 编辑:刘佳祎     审核人: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9-09       浏览次数:
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要求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》和《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政策法规,切实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,规范用户上网行为,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人,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,现就共享上网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网络共享行为管理

学校实行实名认证上网,账号仅限本人使用,严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或盗用他人账号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
1.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他人账号和密码上网

2.借用(购买)他人账号密码上网

3.将自己的账号借(出售)给他人上网

4.通过网络设备(如路由器)等共享账号上网

根据无纸化学习场景下对多设备同时协同使用的实际需求,同一上网账号可使用3个终端同时登录,移动终端可使用glut_Web无线信号进行上网,同时网络与信息中心将于9月11日开始启用共享上网检测功能(试运行)。若检测账号存在共享行为(如一个路由器下接入2个终端设备),则该账号自动下线隔离10分钟。

二、多设备协同使用指南

由于宿舍有线网口数量有限,若有多人同时接入有线网口的需求,可用交换机扩展网口,或者将路由器改为桥接模式(Bridge)或AP模式使用,配置方法如下:

1.关闭路由器DHCP功能

进入路由器的管理页面,关闭DHCP功能,以TP-LINK和华为AX3 Pro为例(不同品牌界面差异较大,请参考说明书),如图:

2.物理连接调整

将所有网线(包括宿舍墙上网口接出的主线以及连接电脑的分线)接入路由器的LAN口,WAN口不接任何网线,如图:

三、联系方式

在使用过程中,如遇到任何问题或故障,请及时联系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,联系电话:0773-5896176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。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校园网络使用规定,以免影响自身和他人的正常网络使用,维护校园网络的安全与稳定。


网络与信息中心

2025年9月9日